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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8期

时间:2004/11/1 15:06:59 来源:海岳律师事务所 阅读2992次
   

海 岳 信 息
2003年第 8期(总第86期)
河北沧州海岳律师事务所 2003年4月10日
http: www.haiyue -lawyers.com.cn E-mail: haiyue@heinfo.net

 

海岳视点 河北沧州海岳律师事务所主任单继泽
由专职律师步入审判队伍担任基层法院院长

海岳视点



河北沧州海岳律师事务所主任单继泽
由专职律师步入审判队伍担任基层法院院长

近日海岳律师事务所单继泽主任被中共沧州市委任命为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并被新华区人大选举任命为新华区人民法院院长,至此,有着18年执业经历的专业律师单继泽同志步入审判队伍,并担任重要领导职务,这在我国司法史上也是不多见的。
单继泽同志1983年毕业于河北大学哲学系,后又进修法律专业,现已读完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的全部课程(学位证待发),单继泽 1985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1986年参加第一次全国律师资格统考,并取得律师资格,从此开始走上律师之路。他1989年创建河北沧州海岳律师事务所(原名为沧州地区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至今。作为执业律师的单继泽同志多次受到上级表彰。连续多年被沧州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工作者、市级“优秀律师”和“十佳律师”,1999年被沧州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沧州市政法系统业务尖子,现为全国律师协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和民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并被聘为沧州市人民政府首席法律顾问、沧州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沧州市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等职务。作为海岳所的主任注重从实际出发,经常研究新情况,不断解决新问题,提倡并坚持“精诚团结、勤勉敬业、开拓创新、求实奋进、开源节流、打造品牌”的建所思想,使海岳律师所在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现代化、品牌化建设上有了长足的发展,海岳律师事务所连续五年在沧州地区律师事务所中综合实力排名第一,2001年1月被河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2002年被河北省司法厅和河北省律师协会考察、评审后授予省“20强”律师事务所(排名第五)。
依据国务院国办发[2000]51号文件精神,2000年底沧州海岳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单继泽作为一名专职律师被选任为法院院长。这一举动,在沧州乃至河北范围内是前所未有的,在中国法制史上是罕见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其一,是人事制度的重要改革。单继泽律师走上基层法院的领导岗位,是中共沧州市委领导改革创新用人制度,不拘一格降人才大胆选拔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的具体体现,说明沧州市委领导是一个唯才是举,实施依法治市、依法强市的开明集体。
其二,是一次实际的尝试。2001年6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修正案,在“两官法”附则中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确定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步骤,是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随着法官法、检察官法的修订和我国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实行,我国的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进。单继泽当选院长这是专职律师可以交流到法官队伍的一次实际尝试。
其三,是与国际接轨的体现。我国加入WTO后,已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从与国际接轨方面看从律师中选任法官是寻常事。西方国家普遍要求由富有实务经验且道德学问优秀的律师担任法官这一重要职位,尤其是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一般都从律师中选任,取得律师资格并且有一定期限的优秀律师执业是担任法官的必要条件。
其四,沧州市委领导的决定,极大地鼓舞了海岳律师、沧州律师、河北律师、中国律师。律师们充分地体会到这一举措是对全体律师的肯定 ,大家表示,要把极大的热情投入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去,为中国的民主与法制做出贡献。

(陈燕 兴斌)


总编辑:刘剑 编辑:兴斌 王吉仓 陈燕 打印:陈燕 份数:25
地 址:沧州市新华中路46号交通宾馆西配楼三楼

 
200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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