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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11期

时间:2004/11/1 15:08:33 来源:海岳律师事务所 阅读2805次
   

海 岳 信 息
2003年第 11期(总第89期)
河北沧州海岳律师事务所 2003年5月8日
http: www.haiyue -lawyers.com.cn E-mail: haiyue@heinfo.net



海岳视点 海岳所律师以责任和关爱抗击非典
海岳传真

海岳视点

海岳所律师以责任和关爱抗击非典

面对“非典”这场突如其来的灾害,我们看到,华夏儿女的心在这里一起跳动,民族 精神在这里发扬光大。我市广大干部群众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发扬民族精神、凝聚力量、万众一心、紧密团结,筑起了一道抗击非典的钢铁长城。
海岳所作为全省20强律师事务所,在抗击非典这场战役中发挥了在沧州律师界所应有的表率作用,以责任和关爱,为打赢这场战争尽献微薄之力。
一、发挥行业优势,宣传《传染病防治法》
当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正全力以赴开展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打赢这场硬仗既要依靠科学,又要依靠法律。我所在市普法办公室的组织下发挥自身优势,宣传《传染病防治法》,散发宣传材料,解答群众咨询。5月5日上午9点,我所律师在交通宾馆门前进行达2个小时的义务法律宣传。此活动共接待近6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方针、原则和各项措施,明确了公民、社会有关组织和政府部门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责任,是开展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大力宣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使广大干部群众懂得有关法律规定,知道自觉防治既是一种社会公德,又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积极配合政府采取的有关措施,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对于夺取防治非典型肺炎斗争的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防治非典,从自身做起
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我所每日定时消毒三次,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两次,发放消毒药水和防治药物;设立专门人员值班,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并测量体温;对外出工作人员回来后按规定到医院进行检查,确无“非典”迹像隔离一定时间后方可上班。这些对防止疫情的引进和传播都是有力的措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共防非典,同献爱心
“非典”疫情已十分严峻,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重大灾害,战斗在“非典”防治工作第一线的广大医务工作者,以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爱国敬业的奉献精神,恪尽职守、生死不顾,为全社会树立了道义的榜样。在医务工作者的崇高精神鼓舞下,我所响应五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的号召,全体律师纷纷捐款,共为广大医务人员募集1300元。
我所全体工作人员愿为防“非典”工作,竭尽所能地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们坚信,有党中央强有力的领导,有各级党委、政府一系列的正确的决策和举措,有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无私奉献和忘我工作,有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同心协力的防范,举国上下,众志成城,我们必将战胜疫病,夺取这场攻坚战的全面胜利。

(陈燕)

总编辑:刘剑 编辑:兴斌 王吉仓 陈燕 打印:陈燕 份数:25
地 址:沧州市新华中路46号交通宾馆西配楼三楼

 
200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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