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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4期

时间:2008/8/8 15:56:12 来源:海岳律师事务所 阅读3163次
   

海  岳  信  息

第  4  期(总第150期)

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        2008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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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岳动态】

海岳律师事务所

被评为河北省法律援助先进单位

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自建所以来,始终牢记始终牢记“执业为民,服务为民、取信于民、扶危济困”的宗旨,认真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法律援助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尤其是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此,二OOO年四月被河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协调委员会授予“残疾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二OO一年六月被河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授予“爱心助残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二OO二年五月初司法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命名为“残疾人维权示范岗”,二OO三年十月、二OO四年十二月曾先后被省人大内司委、省法院、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残联等六部门命名为河北省残疾人维权“示范岗”,二OO五年五月分别被省政府残疾人协调委员会和沧州市政府授予“海岳律师事务所残疾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沧州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等称号。近日,海岳律师事务所又被河北省司法厅评为“河北省法律援助先进单位”。

几年来海岳律师事务所服务于残疾人法律保障事业,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505件,其中刑事辩护93件,民事代理313件,行政诉讼68件,非诉讼法律事务41件,义务咨询11190人次,代书2690余件,为残疾人维权工作做了较大贡献和有益的尝试。总结我们的法律援助工作体会主要是:

其一,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把为社会弱势群体维权作为律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奠定了海岳律师事务所热心残疾人维权事业的思想基础。合伙人多年来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教育。开展政治思想、政治信念教育;开展法制教育,组织律师学习法律法规,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主要内容的诚信服务教育。使大家认识到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帮助不是可为可不为之事,而是法律赋予律师的神圣职责,是律师道义上永远不能推卸的义务。一手抓认识。在教育的基础上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提倡“换位思考”。将是否常怀济世之心,能否情系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全体律师思想素质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所内形成了扶弱济困,关心残疾人的律师受尊敬,有奖励,是荣耀的良好风气。

其二,合伙人重视,团队协同,完善制度是为残疾人高效优质服务的重要保障。一是合伙人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坚定不移。近年来由于工作的需要先后四次合伙人成员变动,没有动摇合伙人关心法律援助工作的决心,始终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二是团队协同提供法律帮助坚定不移。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是海岳的显著特点之一,沧州市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设在海岳所,残疾人所需要提供法律服务涉及的业务又是多方面的。因此,我们实行本所专业部律师协同办理。三是完善制度维护残疾人权益坚定不移。首先是设立专门的办公场所接待残疾人并单独设立残疾人法律咨询热线,开通网站设置咨询栏目。其次是在人员配备方面指派五名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便于残疾人的心理沟通,个体案件由业务指导委员会决策协同服务。第三是经济上的倾斜制度。针对具体情况对残疾人法律服务收费实行减、免、缓。在经济方面不仅包括律师服务费甚至文印费、交通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不符合减免条件的,也要缓,承办律师还经常为当事人垫付或者赞助费用。

其三,积极探索,多措并举,大力宣传,扩大影响,确保法律援助取得实效。 在法律援助工作方面,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各级政府、领导及群众的好评。但我们从不满足已取得的成绩,如何做得更好?海岳律师事务所一直不断地进行积极的探索,努力做到了“三个结合”。这几年我们集中在“三个结合”上下力量。第一是“专门机构”与“共同参与”相结合。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做的更好。第二是“立足维权”与“着眼预防”相结合。争取社会各方力量的重视和支持,从而预防和减少维权事件的发生。第三是“个人奉献”与“政策倾斜”相结合,制订法律援助的经费保障制度和奖惩制度,既保护了奉献者的积极性,又提高了律师法律援助的自觉性。

其四,“三优”服务,诚信执业,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海岳律师事务所为弱势群体尤其是残疾人在法律援助方面坚持“三优”服务原则,坚持诚信执业。为弱势群体尤其是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是海岳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的基本要求。对弱势群体有其是残疾人,海岳律师事务所是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指派律师优先。

海岳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在众多的荣誉面前不会停滞不前,必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律师法律援助的神圣职责,向弱势群体伸出热情的双手,献出自己的爱心,为他们撑起一片法律维权的蓝天。

【海岳传真】

海岳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刘建二先进事迹被《沧州晚报》报道

2008年7月24日《沧州晚报》报道了海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建二的先进事迹。刘建二副主任已从事律师职业十年,留下了一串闪光的足迹:现为河北省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2006年被评为“河北省优秀律师”;2007年4月被中共沧州市委、沧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沧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给予记个人二等功奖励;2008年2月被中共沧州市委、沧州市人民政府评为“十佳政法工作者”,给予记个人三等功奖励。

【滴水藏海】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 

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李普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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