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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被确定为河北环保联合会环境权益保护中心的环境维权协作法律机构

时间:2013/12/17 17:40:08 来源:海岳律师事务所 阅读1139次
   

本所被确定为河北环保联合会环境权益保护中心的环境维权协作法律机构

 

    2013年12月16日,本所收到河北环保联合会环境权益保护中心的电子邮件,本所被确定为该中心的环境维权协作机构。

    本所设立了环境维权工作室,人员有靳长征、王吉仓、曹东升、胡爱军、崔美虹、刘建平、李晓峰律师组成。

    本所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主要业绩:

    本所律师担任沧州市环境科学院、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渤海新区分局常年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多次参加中国政法大学环境研究所、环境污染受害者帮助中心、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律分会等单位举办的培训研讨活动。

    本所律师配合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污染受害者帮助中心对涉及污染的案件进行前期调查和论证。

    本所律师受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污染受害者帮助中心委托,代理了青县果农刘才祥诉河北小洋人生物乳液集团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该案受到中央电视台、燕赵都市报、凤凰卫视等媒体的跟踪、深度报道)。

    本所律师受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污染受害者帮助中心委托,代理了纪执岐(癌症患者亲属)诉沧州成原化妆用品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历经多次一审、二审、重审、再审等程序,法制日报刊发大篇幅跟踪报道文章)。还代理了其他癌症患者的诉讼。

 

 

 ·上一条:崔美红律师参加“华南公益女律师交流研讨会”公益研讨活动 (12-13)
 ·下一条:王吉仓胡爱军参加环境维权协作法律机构签约仪式 (12-31)
 相关信息:本所被确定为河北环保联合会环境权益保护中心的环境维权协作法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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