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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长征主任被河北省妇联评为“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时间:2014/4/14 14:15:04 来源:海岳律师事务所 阅读1648次
   

 靳长征主任被河北省妇联评为“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二〇一四年三月,本所靳长征主任被河北省妇联评为“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河北省妇女联合会2月2日作出《关于表彰河北省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100个单位“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00名同志“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靳长征,男,1965年出生,现年48岁,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律师工作26年,现为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主任并兼任沧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河北省律师协会理事,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沧州市商业银行独立董事。由于他自身不断的努力和业绩的突出,其息讼止纷、忠厚诚信的工作作风在社会上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和好评,多次受到上级机关嘉奖,被评为河北省十佳律师、全国优秀律师、河北省人民政府授予河北省劳动模范光荣称号、沧州市第七届、第九届优秀政协委员等荣誉称号。

    作为所主任,靳长征主任对妇女儿童、残疾人等法律援助工作十分重视,我所曾被司法部、中国残联共同授予“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几年来他带领下的海岳律师事务所共承办律师援助案件498件,义务咨询11600人次,对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维权工作做出了较大贡献和有益的尝试,律师们也纷纷响应他的号召,多次才加刘建二副主任也被共青团沧州市委、沧州市综治办、沧州市司法局评为“沧州市青少年维权工作先进个人”,本所崔美虹律师作为女法律工作者协会成员。

    一、开展法律宣传,增强妇女儿童维权意识

    靳长征律师始终坚信法律的力量能够实现公平、正义,他深刻认识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最好途径是增强广大妇女儿童自我维权意识,他通过多次自发组织的“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送法进企业”、“送法上街”以及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义务法律咨询等活动,通过现场咨询、法制讲座、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为妇女儿童宣传《婚姻法》、《继承法》、《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以案讲法,使妇女儿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远离违法犯罪。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他为妇女儿童免费法律讲座达20余次,组织参与普法宣传60余次,免费为妇女儿童提供咨询3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上万份。

    二、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多年来,靳长征始终牢记律师的社会责任,作为一名在当地有一定执业影响、且业务收入一直位居前列的专业律师,他不计个人得失地投入大量精力从事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默默地践行着一位律师对事业的忠诚和执着。对于那些相对困难的弱势群体给予减收律师费,而对于那些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妇女儿童不但免收费甚至还承担着办案过程中的费用。不完全统计,近年来靳长征同志共办理妇女儿童援助案件30余件,涉及婚姻家庭、劳资纠纷、职工权益保障、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多个方面,在办案过程中,靳长征律师不畏强势、不惧辛苦、不计得失,同时也赢得了受援助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

    三、发挥带头作用,推动本所律师参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靳长征律师既是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一名“实践者”又是一名“推动者”,他深深的了解要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做好,就需要发挥更多律师的力量,需要更多律师的参与。作为海岳律师事务所主任,由于他的倡议和领导,海岳律师对大量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被无情践踏这一现状并没有熟视无睹埋头于经济效益之中,而是深深认识到为弱势提供法律帮助不是可为可不为之事,而是法律赋予律师的神圣职责,同时也是律师道义上不可推卸的义务。在他的领导下,海岳所多次组织街头义务咨询活动,多名律师多次参加上级领导部门和妇联组织的“3.8”妇女维权法律咨询、“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巾帼志愿集中服务月”、“白丝带”等多项义务活动,多次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义务宣传,并且承办大量法律援助案件以期更好的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上的帮助。海岳人在长期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中,已经不能满足于仅仅从法律层面和行业层面帮助妇女儿童了,自从2013年1月开始,海岳律师事务所多年来资助海兴县两名特难儿童就学。在靳长征律师的领导下,为响应依法治国构建社会和谐的国家政策,海岳人定会一如既往地、以优质高校的法律服务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作为事务所发展的重要社会责任,共建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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