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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二被沧州市委、市政府评为“十佳政法工作者”

时间:2008/2/29 16:07:47 来源:海岳律师事务所 阅读2783次
   

    刘建二律师作为第六届“十佳政法工作者”受到中共沧州市委、沧州市人民政府表彰

    2008年2月23日,中共沧州市委、沧州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表彰第六届“十佳百星”先进人物和优秀个人的决定》(沧字[2008]4号),对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一批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抚危济困、热心公益的175名“十佳百星”先进人物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

    本所副主任刘建二律师作为“十佳政法工作者”受到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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